申報生育津貼哪些材料 具體享受條件須知
生育保險是指在勞動者因生育子女而導致勞動力暫時中斷時,由國家和社會及時給予物質幫助以確保勞動者基本生活及孕產期的醫療保健需要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那么申報生育津貼需要哪些材料,又有怎樣的享受條件呢?下面就來具體了解下吧。 【相關閱讀】生育補貼補償標準 申報生育津貼哪些材料 1.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第二代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2.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3.夫妻雙方戶口簿(集體戶口的,攜帶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或《獨生子女證》或《獨生子女光榮證》原件及復印件; 4.醫療機構出具的《生育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本人實名制銀行結算賬戶卡(折)原件及復印件。 ? 申報生育津貼的條件 1、本市戶籍(含農村戶籍)的生育婦女,無論在職或失業,參加過本市城鎮社會保險并按規定建立個人帳戶的; 2、非本市戶籍的從業婦女,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且在單位工作、參加本市城鎮社會保險(五險)期間生育的。 3、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應當符合國家、省、市計劃生育規定,且用人單位連續為其繳費滿6個月以上。繳費以正常參保繳費時間為準,正常參保繳費前的補繳時間不能計算在內。 1、津貼: (當月本單位人均繳費工資/30天*假期天數) 假期天數: (1) 2024年的新勞動法規定正常產假98天(包括產前檢查15天),較之前90天產假增加了8天; (2) 晚育假增加30天(新勞動法中未曾出現晚育假,地方出臺的生育辦法可能會增加此假期); (3) 難產假。剖腹產、Ⅲ度會陰破裂增加產假15天;吸引產、鉗產、臀位產增加15天; (4) 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 (5) 流產假:懷孕不滿2個月15天;懷孕不滿4個月30天;滿4個月以上(含4個月)至7個月以下42天;7個月以上遇死胎、死產和早產不成活75天; 2、生育醫療費 (1)在醫保中心確認生育就醫身份就醫的醫療費用,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同醫院定額結算(超過1萬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數結算)。 (2)懷孕16周前的突然流產,非定點醫院的急診、產假期間產科并發癥按核定的數額報銷。 (3)異地分娩的醫療費用,低于定額標準的按實際報銷;高于定額標準,按定額標準報銷。 3、一次性分娩營養補助費 (1)正常產、滿7個月以上流產: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5%; (2)難產、多胞胎: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50%。 4、一次性補貼 在一二級醫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補貼。 備注:生育津貼要在生小孩后,三個月內辦理.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帶來的關于生育保險報銷流程以及生育保險津貼報銷所需要的材料,有需要的朋友可以來具體參考下哦。
圖片來源:阜陽禧沐婚禮策劃